情報資訊
     
minihan7742│暱稱:minihan7742

我跟前任在一起了5年了

其實差不多都要論及婚嫁了

之前住在一起的時候 買了一台掃地機器人

錢原本是要平分的 但因為男友當時比較窮

所以變成他出1/5 我出剩下的

我們是買福維克的 滿好的也不算很平價

因為我家教接比較滿 比較不常在家

男友又懶得打掃

所以選了有自動排程的可以設定每天自動掃

還挑有規劃路徑的 因為我們東西很多

不過也算是亂中有序啦 都是那幾個地方會堆東西

離題了

總之不久前我們分手了 是他提的

說什麼我像家人一樣沒感覺

而且他覺得跟其他女生聊天比較有趣...

我為他付出那麼多 說實在的聽到這些滿傷的

在一起久了 不是本來就會像家人一樣嗎?

這算什麼爛理由....

之前之所以買那麼好的掃地機器人

就是因為我把他當作家人阿!!

想說是投資我們的家的感覺啊

現在卻因為這種理由被分手

請問我應該要把掃地機器人帶走嗎...

大家分手的時候會拿走比較貴重的物品嗎?

我是說自己付的那種啦

4/6/2020 11:33:09 AM 發佈